在15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分别介绍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国企改革和监事会对央企监督检查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截至2016年底,全国纳入农业部门名录的家庭农场44.5万户,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79.4万家,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万个,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15万个,在带动小农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引领作用。
“与成熟的工商业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面临比较大的制约和困难,仍处于成长阶段。”叶贞琴介绍,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存在风险保障不足、农业配套设施建设滞后、融资的供需对接不顺畅等问题。
对此,今年5月,《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印发,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加强指导服务,并出台了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配套文件。下一步,将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农业部的初步计划是,2018年培养100万以上新型职业农民。
王文斌介绍,今年以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各项工作取得重大积极进展,国有企业经济社会贡献不断加大,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作用充分显现。前10月,央企累计上缴税费1.8万亿元,同比增长3.6%,政策性减费让利超过1200亿元,结对帮扶了24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双创平台带动社会就业600万人,国产大型客机等一批重大工程取得突破。
去年7月起,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开始第六任期监督检查工作。一年来,监事会累计实地检查央企子企业1745户,开展各类谈话5713人次,接待来电来信来访423人次,对9家央企进行了集中重点检查,对29家央企107个境外项目开展了实地检查,提示央企在财务管理、内部管控、经营投资和境外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5171项。
外派监事会监督成效明显,十八大以来先后对67家央企的793个境外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其中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6个,发现各类问题和风险2600多项。下一步,国资委和监事会将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提升境外监管的覆盖面和检查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境外国有资产运营安全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