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承担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国家试点以来,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农业厅的正确指导下,以“查全、登清、核准、管住”为目标,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圆满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清查经营性资产37亿元,非经营性资产9.2亿元,资源性资产8万亩,为顺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具体做法是“做到五个明确,解决五大问题”。
一、明确各级职责,解决谁来清的问题。清产核资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关键。济源市建立了“党委领导、部门指导、镇村主体、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领导,市镇村三级书记挂帅,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高位推动清产核资工作。部门指导,市级农经部门和镇级产改办负责具体业务指导,市委农办、农牧、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部分镇、街道为所辖村、居配备专职联络员,由镇、街道统一管理,解决改革最后一公里问题。镇村主体,镇、街道,村、居作为实施主体,村级清产核资小组由“三委”干部、报账员、镇级“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相关人员组成,镇级“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业务指导,提供村、居各类资产明细,后期账务处理等工作。社会参与,为了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资产,指导有关村、居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
二、明确清查内容,解决清什么的问题。明确资产清查内容是做好清产核资的前提。一是明确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是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荒地等资源性资产。二是明确资产清查的重点。重点是未承包到户的耕地、林地、四荒地、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三是综合利用已有成果。对于资源性资产,重在查漏补缺,综合运用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确权等成果,避免重复劳动。
三、明确步骤方法,解决怎么清的问题。根据市级制定的清产核资办法,将清产核资分为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清查核实、公示确认、镇级审核、账务处理、建立台账、纳入平台等八个步骤,重点是清查核实。一是查全。对账内账外所有资产全面清查盘点。二是登清。按照17张清产核资表,对清查出的资产分门别类进行登记。三是核准。对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由清产核资组进行价值重估;查找不到原始凭证的资产,比照同类资产现行构建价格确定,并经成员大会民主讨论。四是管住。清产核资后,建立资产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并整合构建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部分村、居在清产核资过程中邀请熟悉资产状况的老会计、老干部采用实地丈量、拍照并手绘资产资源分布图的方式,将村集体资产坐落位置面积等以图文形式进行标注,实现了以图管地、管资产。
四、明确处置办法,解决清查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权属界定问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或者由村民、各级财政、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投资的闲置校舍,财政拨款形成的农田基础、公益设施所有权界定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二是债权债务问题。对账龄长又无收回可能、核销困难的应收款,由清产核资组写出详细的情况说明,经程序后冲减;村级债务的化解指导通过清欠消债、核销减债、债转股等方式化解。三是盘盈盘亏问题。对于盘亏的资产,写明原因,明确责任,经程序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对盘盈的资产,查明资产的来源,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五、明确所需费用,解决经费保障问题。根据试点实践,资产较少的农区村, 3个月可以完成清产核资,费用1万元左右;经营性资产较大的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6个月可以完成清产核资,费用8万元左右。为保障改革经费,前期试点市财政为每个村、居拨付经费5万元,全面推开后,为每个村、居拨付经费0.5万元,三年市财政累计拨付资金300余万元,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开展。